Work Highlights
(一)诉讼与仲裁领域的代表性案例
1.代理的厦门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诉厦门房地产权籍登记中心一案,该案件被厦门法院系统列为2004年度10大典型案例之一;
2.代理的厦门美仁新村业主委员会诉杨X非法侵占住宅小区绿化用地纠纷一案,该案系厦门市第一例业主委员会作为诉讼主体起诉的案件;
3.代理的厦门特X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一案,该案件系厦门市第一例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
4.代理的厦门恒X集团与工银仲裁案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2015-2018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5.联丰(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南安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联丰公司)参与一审、二审、福建省高院再审、最高院第二次再审;
6.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径坊建造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章诚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代理特房集团参与一审、二审);
7.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省东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代理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参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
8.厦门帝元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诉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维修纠纷案(代理厦门帝元维多利亚大酒店有限公司),该案在福建省高院一审审理,案件争议焦点涉及施工合同主要纠纷点,诸多代理观点得到采纳;
9.厦门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鸿润锦源(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厦门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案案情复杂,涉及合同解除的诸多理论争点,最终代理意见得到采纳案件胜诉;
10.孙X与某上市企业增资合同业绩对赌条款争议案,该案通过成功代理,对业绩承诺涉及的职务关联性争议作了较好的阐述,观点得到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的采信,维护了委托人的利益。
(二)强制清算与破产重整业绩和典型案例
【作为债务人/申请人代理人】
1.代理厦门星星工艺品、星星实业等申请破产重整案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该案系福建省根据新破产法立案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也是首例外资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2.代理福建中糖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该案通过代理人的前期精心准备,管理人得以短时间完成清算工作并结案,是央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要求限期高效清理僵尸企业的典型案例。
【作为管理人】
1.作为管理人负责人完成福建阳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重整案,该案系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例关联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件,六家合并破产企业重整成功。该案被评为2019-2021年度福州市十大典型破产审判案例。
2.作为管理人负责人主办中恒通(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转清算案,该案创新探索了“破产不停产”的清算管理模式,最终案件实现了“出售式重整”,资产、业务和职工全部转移给买受人,充分发挥了破产财产的营业价值、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当地政府、法院的高度认可和好评。该案被福建省工信厅《工信信息》作为实体企业破产典型案例报道。
3.作为联合管理人办理厨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该案系漳州市截至2020年标的最大的破产清算案件,受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该案经过管理人努力,由清算转入重整,最终以“非核心资产剥离+核心资产重整”的方式实现重整。该案被评为漳州市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4.福建加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系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指定松溪县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该案经过管理人努力,以超过评估价格一倍多的价格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实现重整,债权人获得了比较高的清偿比例。该案被评为福建省2022年度典型破产审判案例。
5.厦门厦信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该案经过管理人分析,核心资产的处置因存在土地设定的税收指标等因素影响,处置价值较低,企业本身的核心资产都是不动产,也不适宜适用重整偿债。在管理人引导下,通过引入投资人,实现破产和解。福建省标的较大的破产和解案件。
6.厦门“奔马系”17家企业合并破产案。该案系厦门破产法庭成立后受理的实质合并破产企业数量最多的案件,共化解债权超过20亿元。该案案情复杂,且合并企业绝大部分企业系国企改制而来,通过合并破产清算,对诸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统一清理,保障了大量国有资产不致流失,维护了诸多老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该案入选2022年度厦门市十大典型破产案件。
7.中国某实业总公司破产立案前和解案,由白伟冰律师团队作为主协调人,在破产立案前通过积极促成和解,化解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是厦门破产法庭创新设立破产事务中心后由管理人机构作为调解员,诉前促成和解的第一案,为“创新破产案源治理,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提供了有益探索和借鉴。该案入选2022年度厦门市十大典型破产案件。
8.作为总负责人办理厦门中院2018-2020年度“三无”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共计150余件。其中:
(1)厦门科特誉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系福建省审理用时最短的破产清算案。
(2)厦门象屿白鹭洲进出口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系福建省首例公证提存清偿的强制清算案。
(3)厦门驰鑫瑞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系福建省首例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破产清算案。前述三个案例被列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典型破产案例或审判文汇汇编。
(4)华X食品强制清算案,通过不懈努力,追回一笔被占用近20年的巨额款项,清偿了全部职工债权及部分普通债权,化解了100多名职工近20年的信访,维护了社会稳定,是发挥清算与破产案件社会功能的典型案件。
【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1.厦门煌发米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履职。
2.洛矶山石油(福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单位云南鸿厦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履职。
【项目/投资人顾问】
1.为某投资公司拟投资破产重整企业(好年东米业)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2.为海沧区某国企参与房地产项目破产重整投资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3.为莆田市仙游县住建局房地产风险化解(涉破产案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担任清算组选聘的法律顾问执行房地产破产管理共工作。
【破产衍生诉讼/仲裁】
1.作为某实际施工人的代理律师,处理其与浙江某特级施工企业挂靠合同项目工程尾款不被列入破产财产(取回权)的法律事务,获管理人认定。
2.作为抵押权人的代理律师,代理福建省宁德市水利电力工程局(施工单位)诉寿宁县XX水电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不具有优先权,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3.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办理其诉瑞金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抵债房产合同解除效力纠纷系列案,主张善意抵债协议房产已经交付,不因未办理权属登记被解除。
4.作为福建加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参与某债权人巨额优先受偿权的确认之诉。
(三)非诉讼案件和顾问服务
1.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融信(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顾问法律服务;
2.晋江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谈判非诉讼服务项目(代理晋江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为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海峡交流中心二期B地块”项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4.为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海峡交流中心二期B地块”项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5.为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园博园项目及集美文教区项目”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为裕景兴业(厦门)有限公司“银行中心”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7.为厦门SM集团“SM三期”项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8.为中粮贸易、中糖集团、新华集团、融信地产、龙岩人才集团、阳光城地产、天安集团、万达地产、中海地产、厦门特房集团、港务集团、住宅(安居)集团、农发行厦门分行、大悦城等多家大型企业客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或专项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