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宣布,自 2024 年 9 月 23 日起,香港的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将会以数码及遥距模式维持不停市运作。

由于地理位置关系,香港几乎每年都会受到台风和暴雨的影响,尤其是在夏季。在较严重的情况下,大部分政府服务均会暂停,学校、办公室及商业机构亦会关闭。目前,当香港政府悬挂“八号台风讯号”或以上,或香港政府发出 “黑色暴雨警告”或 “极端情况”公告 (“恶劣天气情况”) 时,所有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交易均会停止。

随着时间的推移,香港金融市场已发展了整全的数码和在线配套,并在新型冠状病毒关闭期间被证实是稳健的措施。本港有条件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如常开放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交易 (“恶劣天气交易”)。

恶劣天气交易的主要特色

在恶劣天气情况的日子里:

  • 在恶劣天气交易安排下,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 (涵盖股票、债务证券、投资工具、交易所交易产品、结构性产品、期货及期权) 的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与运作将继续进行。
  • 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北向和南向证券交易也将继续进行。
  • 就首次公开招股而言,新上市及新证券首日交易也可如常进行。
  • 市场数据的传播将全面维持,以确保市场参与者能不受干扰地取得重要信息。
  • 香港的银行服务将为恶劣天气交易提供便利,但只能透过电子渠道进行。但保障金融机构员工和客户的安全,银行分行将仍旧维持关闭。

对香港上市公司之公司行动的影响

下表说明香港上市公司在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后,处理公司行动的差异。请注意,并非所有公司行动的期限都会改变。

厘定权益的日期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上市公司公布的的最后过户登记日将被延迟,通常延迟至没有恶劣天气状况的下一个营业日。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 在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中央结算系统”) 厘定权益的日期将为原来的最后过户登记日,不论该日是否是恶劣天气情况下的日子。然而,由于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实体营业点将会关闭,因此持有实物股票的股东必须在实体营业点恢复营业当日 (即延后的最后过户登记日) 将股票送交股份过户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因此,最后过户登记日应予延迟,让这些持有人有足够时间完成登记。

现金股息的派付日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派付会延迟,当恶劣天气情况取消时,香港结算将会安排派付。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若上市公司以电子方式派付股息,现金股息将于香港结算收到款项时即日内派付。若以纸本支票或其他非电子方式派发股息,香港结算将于恶劣天气情况取消时安排派付。

股票股息/派送红股派付日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派付会延迟,当恶劣天气情况取消时,香港结算将会安排派付。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与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的安排相同。

权益选择 (可选择以股代息及/或货币的股息) - 交回选择表格的截止日期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交回选择表格的截止日期会延迟,香港结算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安排延长中央结算系统的期限。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与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的安排相同。

认购 (例如供股、公开发售、优先发售、收购要约) 提交指示的截止日期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提交指示的截止日期将会押后,香港结算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安排延长中央结算系统的期限。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与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的安排相同。

股份合并及分拆 - 生效日期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生效日期押后与否视乎上市公司的安排, 香港结算将根据情况调整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换股日期。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股份合并及分拆于恶劣天气交易日如期进行,香港结算将如期安排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换股。

变更每手股数 - 生效日期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生效日期押后与否视乎上市公司的安排, 香港结算将于翌日恢复买卖后安排变更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每手股数。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变更每手股数于恶劣天气交易日如期进行,香港结算将如期安排变更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每手股数。

投票表决 - 代表委任截止日期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香港结算将于上市公司的代表委任期限前向上市公司提交代表委任表格。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与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的安排相同。

预定会议或股东活动

  • 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 根据现行惯例,股东大会可延迟举行,应发布公告通知股东延迟。
  • 于2024年9月23日起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后: 与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前的安排相同。

上市公司的持续义务

在实施恶劣天气交易安排后,出现恶劣天气情况的日子仍会被视为“营业日”。因此,即使在恶劣天气情况下,上市公司也必须遵守《上市规则》中有关“营业日”的规定。遵守规定的时间不会再像现行做法般自动延长。

尤其是,公司通讯的截止日期不会因恶劣天气状况而延长,包括以下各项的截止日期:

  • 透过公告 (包括年度及中期业绩公告) 、通函、通知及申报表来披露信息。
  • 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提交文件、通知或申报表。
  • 联交所上市科将继续运作,并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接收上市公司的电子呈交文件。

后续步骤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所将于适当时候就恶劣天气交易安排的其他细节发布相关规则变更及指引。

上市公司应做好准备,在恶劣天气情况下遵守《上市规则》的责任,包括:

  • 与预期需继续工作的相关员工进行讨论。
  • 制定并执行基础设施升级,以实现相关员工的远程工作安排。
  • 提醒董事应随时准备签署公司通讯。
  • 评估所需的外部服务,例如印刷商、法律顾问、审计师和财务顾问。

杨杨朱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与北京天达共和(香港)律师事务所 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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